1 | 甲有10年舊屋一棟,收到稅務局作成之房屋稅繳款書,發現上面記載課稅現值200,000元、住家用,惟應納稅額卻為24,000元,甲應如何處理? | 109-04-22 |
2 | 承上題,甲收到更正後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00年5月23日至100年6月22日,甲於100年5月21日收到,如有不服應如何提起救濟? | 109-04-22 |
3 | 承上題,甲欲於100年7月22日申請時適逢颱風土石流交通中斷,直至7月31日始能聯外,甲應如何處理? | 109-04-22 |
4 | 承上題,甲未提出復查申請,因繳款書未記載課稅面積,甲遲至101年9月6日移送執行時始知悉課徵房屋之面積有誤,甲應如何處理? | 109-04-22 |
5 | 承上題,甲一直未發現課徵房屋面積有誤(當然亦未申請變更課稅處分),而是由業務課自己清查時發現面積錯誤,稽徵機關應如何處理? | 109-04-22 |
6 | 甲新建房屋一棟,對房屋現值核計處分不服提起異議後,稽徵機關仍予維持,並於100年6月14日送達甲,甲如認現值處分違法應如何提起救濟? | 109-04-22 |
7 | 承上題,甲於101年3月1日收到駁回訴願之決定書,甲如對訴願決定不服應如何循序提起救濟? | 109-04-22 |
8 | 自101年9月6日施行修正之行政訴訟法,關於不服稅捐、罰鍰等處分之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有何變動? | 109-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