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徵對象與範圍 :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納繳義務人 : 買賣契稅,為買受人。 典權契稅,為典權人。 交換契稅,為交換後承受部分之取得人。 贈與契稅,為受贈人。 分割契稅,為分割後之取得人。 占有契稅,為占有人。 主要法令 : 契稅條例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契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