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備證件: (一)復查決定書或行政處分書影本。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三)委任代理人之委任書。如未委任代理人者,免附委任書。 二、注意事項: (一)於收到復查決定書或行政處分書翌日起30日內提出。 (二)無論以何種方式遞送訴願書,一律以機關「收受日」為提起訴願之日。
一、應備證件: (一)復查決定書或行政處分書影本。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三)委任代理人之委任書。如未委任代理人者,免附委任書。
二、注意事項: (一)於收到復查決定書或行政處分書翌日起30日內提出。 (二)無論以何種方式遞送訴願書,一律以機關「收受日」為提起訴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