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稅小幫手_圖片替代文字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房屋年年折舊,為何今年的房屋稅比去年高?

  • 公告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往年民眾遇到房屋稅增加時,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房屋不是年年折舊,應該是愈來愈便宜吧?」為什麼今年的會比去年高,是不是計算錯誤了?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逐年折舊,原則上房屋稅會逐年減少,但房屋稅額增加的情形也可能發生,該局為釐清民眾疑慮,就較常使房屋稅額增加的可能情況整理如下:

1.房屋有增建、改建,併入原房屋面積課稅;即使沒有申請建築執照,一經查獲,擴大的面積也會併入計算課徵房屋稅。

2.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例如:原為自住用(稅率1.2%)的房屋改為營業使用,稅率就改為3%;如果是空置或出租,稅率則為1.5%,房屋稅自然增加。

3.前一年持有房屋未滿1年:房屋稅課稅期間為前一年的7月至當年的6月,因房屋稅是按持有月數計課,如果納稅義務人前一年新購入成屋,持有房屋如未滿一年,則會有當年度比前一年需繳納較多房屋稅的情形。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雲林縣稅務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