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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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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地或屋頂架設太陽能板 有條件免課房屋稅

  • 公告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張小姐來電詢問,如果在自家屋旁空地架設太陽能光電板,會增加房屋稅負擔嗎?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如果只是單純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光電板,未在太陽光電板上方或下方鋪設其他頂蓋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及其他裝備之太陽光電設施,不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不會增加房屋稅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即使是違章房屋也不例外。因此,搭建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被視為能增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一併納入房屋稅課徵範圍。所以,如果在裝設太陽能光電板時,使用建材舖設頂蓋或設置門窗及牆壁等結構,即為房屋稅課稅範圍,應在建造完成後的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進行申報,以免經查獲補稅及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雲林縣稅務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