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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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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訊)雲林縣113年地價稅清查作業已開始

  • 公告日期:113-01-16
  • 發布單位:土地稅科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並健全土地稅籍,該局訂於113年1月至9月期間辦理雲林縣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清查重點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減免稅地」,以及「農地未作合法農業使用」田賦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原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如有自用住宅無人設立戶籍或變更營業使用、工業用地未按主管機關核定規劃用途使用或工廠登記經註銷、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土地辦理完成後等不符優惠稅率或減免稅規定,及課徵田賦土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農舍變更為與農業經營無關用途……等情形,稅務局將依法改課地價稅並發函通知納稅人。納稅人收到公文後,對於改課的原因事實、土地面積及法令依據如有疑義,可撥打承辦人電話或臨櫃洽詢,或於收到公文次日起30日內,依文內所載方式申請更正、救濟或洽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提供協助,以維護權益。

       該局另請納稅人注意,原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的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於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恢復課稅,如未依規定申報而有逃稅或減輕稅賦者,除追補應納稅款外,並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