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稅小幫手_圖片替代文字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地價稅已逾繳納期限 要如何繳稅?

  • 公告日期:112-12-13
  • 發布單位:土地稅科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11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尚未繳納的民眾,除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郵局不代收),於12月30日前,亦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逾期繳納地價稅,每超過3天,會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0%,超過30天還沒有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尚未繳納地價稅的民眾,儘速完成繳稅,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