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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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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簡陋棚架是否要課徵房屋稅?

  • 公告日期:112-09-08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謝小姐來電表示,想在自家屋前搭建棚架供自家停放車輛和置放物品使用,會增加房屋稅嗎?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課徵對象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因此,不論是一樓或屋頂搭建之棚架均屬於房屋稅之課徵範圍。但若屬未設有門窗、牆壁之簡陋「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保護屋頂之功能外,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相當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經財政部函釋,免予課徵房屋稅。至於建築於地面上之棚架,除可供遮陽防雨外,亦可供停車空間、住家生活空間、置物等,用途可隨時變更,與前述之屋頂簡陋棚架並不相同,仍應依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不論屋前、屋後或是頂樓搭建棚架均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記得於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