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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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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屋,契稅申報書附聯記得填,節稅省荷包!

  • 公告日期:112-09-08
  • 發布單位:房屋稅科

  林小姐來電詢問,最近要跟建商簽訂合約買房子,聽朋友說房屋稅會因為不同用途而適用不同稅率,想問如果房子買來是要自己住的,房屋稅有比較優惠嗎?要如何申請?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稅率分為自住用及非自住用,本縣房屋稅自住用稅率為1.2%,非自住用稅率為1.5%。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1、無出租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即可申請適用較低的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因此,購買取得之房屋如係供自住使用者,於申報契稅時,務必於契稅申報書第19欄勾選申請,併同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經審查核准即可適用最低之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省時又節稅。

  該局再次呼籲移轉取得房屋之新所有權人,契稅申報時別忘記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如委託他人代為申報契稅者,也請記得提醒代理人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