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稽徵機關單一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第七點、第九點、第十一點及「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一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稽徵機關單一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第七點、第九點、第十一點及「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第三點、第十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