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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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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cc以下機車免繳牌照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因未收到機車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經服務人員說明後才知道150cc以下機車不用繳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汽缸總排氣量在150cc以下者,使用牌照稅額為零元,所以不需繳納使用牌照稅,也不會有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至於機車排氣量在 151cc以上者,則依汽缸總排氣量之多寡繳納使用牌照稅(點擊觀看各類機動車輛稅額表)。另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自107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