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先生您好:
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有關您詢問使用牌照稅如有重複繳納如何辦理退稅一案,茲就一般重複繳納情形說明如下:
1、 辦理退稅方式可以臨櫃辦理、郵寄或線上方式辦理。
2、 使用牌照稅若以行動支付方式重複繳稅者,申請退稅時請檢附行動支付繳稅成功畫面之截圖畫面,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查詢繳稅紀錄/查核定類稅款繳稅查詢項下繳款結果資料之截圖畫面。
3、 對於一般重複繳納案件,本局原則上也會定期碰檔主動辦退,自重繳時起至郵寄支票日所需時程約5-6週。為加速退稅處理時效,納稅義務人如提供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則改以直接劃撥方式退稅,作業時程可縮短至2-3週。
4、 若您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局承辦人陳永福,電話(05)5323941分機172,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謝謝您。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