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姐您好: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信中提及房屋繼承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一案,辦理程序如下:
1. 有保存登記的房屋,填寫「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2. 未辦保存登記的房屋,填寫「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檢附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遺產分割協議書」等資料。
3. 將申請文件送至本局(虎尾分局、北港分局 )或以郵寄等方式辦理繼承名義變更。
4. 另有關土地登記等問題,請洽詢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如仍有相關問題可來電洽詢(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