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lem 您好:
有關您詢問身心障礙手冊鑑定日已逾期,原核准免稅之車輛是否恢復課稅乙節。茲說明如下:
一、 您若於重新鑑定日期前未能完成鑑定程序者,可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辦理有效期延長。在有效期限內,本局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維持車輛續免使用牌照稅。惟如未能於該有效期限內完成鑑定、或逾延長之有效期仍未能提供新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則將追溯至原有效期限之翌日恢復課稅。
二、有關延長有效期疑義,請撥打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專線(05)5522-621詢問。
三、您如尚有其他稅捐疑義,可利用本局電話(05)5323941,我們有專員為您服務及解答。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