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先生您好:
有關您詢問因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欲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是否限制CC數乙案,茲說明如下:
一、現行法令尚未限制申辦減免牌照稅汽車CC數,若您所持有車輛為3500CC以上,仍可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
二、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汽車駕駛執照、戶口名簿(行車執照住址與戶口名簿同一住址)以及車主印章至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證件需未逾有效期限)
三、您如尚有其他稅捐疑義,可利用本局電話(05)5323941,我們有專員為您服務及解答。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