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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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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土地交換的土地增值稅問題

  • 發表人:賴○○
  • 發表時間:101-08-17 00:00

本人(甲)幾年前法拍拍定2筆相鄰且面積相同的土地A(公共設施保留
地)與B(住宅區)並以兒子(乙)為土地所有權人,拍定價額為每
平方公尺為15,000元。
今年兒子(乙)贈送A(公共設施保留地)給本人(甲)並完成移轉
登記,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22,000元,如果A地與B地進行交換,因
為面積一樣,是否需繳交土地增值稅,亦即兩筆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
是否一樣?
此外,土地交換的印花稅,是兩筆土地價值的合計嗎?土地價值要
如何估計?
以上,三個問題,請釋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