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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 民眾可至哪些便利商店繳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是否需負擔手續費?
    • 109-04-22

    民眾於繳納截止日前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連鎖便利商店,以現金或超商認可之支付工具繳納 (限3萬元以內之案件);民眾到便利商店繳稅不受金融機構上班時間限制,並可於各稅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至上述便利商店繳納,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惟不加計滯納金,目前於便利商店繳納稅款均無需負擔手續費。

  • 有限公司之股東,是否會遭稽徵機關限制出境?
    • 109-04-22

    當有限公司有解散事由應行清算,倘其欠稅已達限制出境標準,應限制其負責人出境時,如該公司之章程對於清算人未有規定,亦未選任清算人者,應以其全體股東為限制出境。

  • 可否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 109-04-22

    1.申報契稅後買賣雙方就契約之解除如有爭議,該爭議並非行政機關職權所能認定,在未經雙方同意或司法機關裁判解除契約前,不宜由賣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2.例外情形:
    (1)經判決確定,買方應協同賣方向稽徵機關辦理撤銷申報手續者,買方未協同辦理,其申辦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規定可予受理。
    (2)房屋買賣之權利人於申報契稅後,始發現承買之房屋業經法院查封不得移轉或受限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不得單獨移轉等,可由權利人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 網拍營業人於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後,其房屋稅如何核課?
    • 109-04-22

    1.依財政部104年9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400128120號令,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惟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2.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應以該房地供住家使用為要件。如果營業登記處所有部分供堆置與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則該部分已非屬上述條文所規定住家使用之性質,其供營業用之認定應與供實體商店堆貨使用之認定相同,故應依其使用部分改課房屋稅。

  • 重劃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是否包括重劃後始舉辦規定地價者在內?
    • 109-04-22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應以舉辦第1次規定地價後辦理重劃之土地,且在平均地權條例施行後移轉者為限,方有減徵規定之適用。

  • 稅款逾期繳納是否會被罰?
    • 109-04-22

    納稅義務人或代繳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記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3日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達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 公司受破產宣告,欠稅款是否可以繼續強制執行?
    • 109-04-22

    債務人受宣告破產時,如強制執行之標的,係屬破產財團之財產,除債權人復有除別權或取回權,仍可進行強制執行外,餘均屬破產債權,非依破產程序,不得行使其權利,故強制執行程序應即停止。

  • 房屋遇有重大災害,房屋稅如何減免?
    • 109-04-22

    房屋遇有焚燬、坍塌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徵房屋稅;此外,房屋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則予以減半課徵房屋稅。

  • 第三人可否申請法拍地依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規定重核土地增值稅?
    • 109-04-22

    經法院拍賣之土地,稽徵機關原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嗣第三人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重新核定土地增值稅,可否受理乙事,稽徵機關如經查明該第三人非屬財政部函釋規定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債權人者,自不應受理依上揭法條規定重新核定土地增值稅退還溢繳稅款之申請。

  • 房屋課稅面積中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 109-04-22

    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3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即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按實際使用面積計課,其未達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為準,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違建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 109-04-22

    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惟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建築房屋,變成合法建築物。

  • 房屋1樓棚架供停放車輛使用,可否比照屋頂簡陋棚架免徵房屋稅?
    • 109-04-22

    1樓未設有門窗、牆壁之供遮陽防雨之棚架,建築在地面上,係供居民通行或置物之遮陽防雨使用,與保護屋頂之遮陽防雨使用不同,且1樓棚架可隨時變更使用,與屋頂簡陋棚架,仍屬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