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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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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使用牌照稅,又有交通違規時,如何處罰?

  • 更新日期:109-04-22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如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一倍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