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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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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之傳繳通知,該如何繳納稅款?

  • 更新日期:109-04-22

本縣納稅義務人如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之傳繳通知,如應繳金額在3萬元以內,可於傳繳通知書所註明之到案限期內直接到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納。另亦可至本局、本縣內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開立繳款書繳納及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傳繳通知書以掛號郵寄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