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稅小幫手_圖片替代文字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免稅規定如何?

  • 更新日期:109-04-22

1.領有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限本人所有車輛,且每人以一輛為限。
2.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得以下列車主之車輛辦理,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A.本人。
B.不須同戶籍:配偶。
C.須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經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
3.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車輛,地方稅稽徵機關會主動通知核定免稅,免再提出申請。
4.免稅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立方公分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
5.以身心障礙者之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經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的車輛辦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戶口名簿及車主印章,至本局、本局虎尾、北港分局或本局駐監理機關服務櫃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