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稅小幫手_圖片替代文字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 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房屋稅改課申請

應備證件:

一、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現場勘查無需附證件
二、拆除:
(一)有辦滅失證明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無者免附需現場勘查。
三、災害毀損:
(一)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二)海砂屋或輻射屋附建築管理機關或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或有關主管機關鑑定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
四、宗教、慈善財團、公益社團使用:
宗祠、教堂、寺廟之財團法人登記之證明、章程或寺廟登記證影本。
五、合法登記之工廠:
(一)工廠登記核准函影本。
(二)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六、低收入戶房屋:公所核發證明文件正本。
七、分單繳納房屋稅:免附。
八、退還溢(重)繳:附繳款書影本
九、簡陋房屋請重核房屋現值:免附。
十、更正房屋坐落:相關證明文件,如為門牌整(重)編附戶政機關門牌整(重)編證明。
十一、更正稅單投遞地址:免附。
※稽徵機關可視案件需要,請納稅人提供其他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