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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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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廠)用地申請

應備證件:

一、建廠期間:
(一)應檢附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用途)及其他相關文件。
(二)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
二、建廠完成後:
(一)已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二)未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使用執照或其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文件上用途記載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之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