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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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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移送執行之稅款,可多多利用行動支付及超商繳稅

  • 公告日期:112-11-20
  • 發布單位:法務科

       納稅義務人欠稅經移送強制執行後,若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且應納金額在3萬元以下時,可多利用行動支付繳稅,或就近至便利商店繳納。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執行分署傳繳通知後,欠繳稅款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在傳繳通知書所註明的到案限期內,利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運用「橘子支付」、「嗶嗶繳」、「街口支付」或經由一卡通 Money,透過掃描傳繳通知書上三段式條碼,即可輕鬆繳納,且無須支付手續費,不用出門,在家即可完成繳稅;或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超商繳納,且免收手續費。

       行動支付逐漸普及,超商繳費24小時服務,義務人可以選擇最便利之繳納方式,儘速在傳繳通知書註明之到案限期內完成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