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業者反映,因為人行道改造工程進行,民眾進出不便,致使生意大受影響,甚至於施工期間無法營業等情形。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如店家因公共工程施工致生意清淡,縮小營業面積或停業、歇業等,均可向稅務局提出房屋稅改課申請,依實際情形由現行的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或住家用稅率(1.2%或1.5%)課徵,減輕負擔。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房屋稅是「按月」課徵,每月15日是房屋稅課徵的基準日,如於當月16日以後才申請,就要等到次月才能按變更後稅率課徵房屋稅。因此,請有上述情形之業者,儘速向稅務局提出改課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嗣後房屋如恢復營業使用時,也請記得主動申報。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 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或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