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到某某連鎖飲料店未開發票 只有要提出 才有開手寫收據 上面也沒有發票號碼
李先生您好: 本局收到您的來信,信中提及有關連鎖飲料店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案,係屬國稅業務,本局已於106年10月17日函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辦理。您如尚有其他稅捐疑義,可利用該分局05-5345573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敬祝平安快樂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