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儒君您好:
有關留言詢問申請所得資料清單和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應備證件相關事宜答覆如下:
一、20歲以上已成年親自辦理者:(1)本國人:本人身分證、印章(2)外國人或外籍配偶:時效內居留證或內政部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
二、20歲以上已成年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本局全功能服務櫃檯提供空白委託書紙本,另委託書電子檔可於本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空白申請書表下載與填寫範例-其他項目(http://www.yltb.gov.tw
/service/04.asp?aname=t01)下載運用。
三、20歲以下未成年由父母申請者:父母親雙方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
四、您如尚有其他稅捐疑義,可利用本局電話(05)5323941轉分機131~135,我們有專員為您服務及解答。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