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貴局回覆提到:車主(申請人)與身心障礙者須為同一戶口名簿之成員或於同一地址辦理分戶設籍,且有親屬關係。其中疑問如下:1.同一地址辦理分戶設籍,是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分戶嗎?可以再辦分戶嗎(如家中2個身障者)?2.親屬關係,如祖父與孫媳婦(孫子的老婆)算是嗎?以上再敬請回覆,謝謝!!
Julia 君您好:有關您本次提問之內容,本局已於101年5月23日以雲稅消字第1010020554號函回覆在案,若您尚有其他稅捐疑義,可利用雲林縣稅務局電話(05)5323941分機17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敬祝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