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為了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造成以下問題一個門牌號碼兩個稅籍編號A與B A稅籍所有權人持分全部 起課日50年 B稅籍所有權人持分1/2 起課日57年建物實務現場 房屋實際狀況是三合院 無法辨識A稅籍與B稅籍各佔據在哪一位置上 今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 由於地政事務所測量是根據門牌號為主 因此換算出面積為整棟面積 並不符合 稅務局所要求的分算A與B稅籍編號各佔據在哪一土地上及面積是否與A.B稅籍資料上面積相符合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解決
一、台端為了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產生疑義?因只說明一個門牌兩個稅籍編號,並未述明兩個稅籍編號所占基地坐落位於幾筆土地地段地號上,致無法詳盡解說,惠請提供相關(土地地段地號、門牌號碼)之資料,以便明確之答覆。二、如有疑義請電洽本局地價稅股05-5323941轉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