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贈與土地 土地(農業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那麼是否土地是繳納契稅?
ㄧ、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二、倘移轉之土地上設有房屋,在房地合併移轉情況下,依財政部87/09/10台財稅第871964238號函釋略以:現行土地及房屋之移轉(含分割移轉)係依土地稅法及契稅條例規定,分別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