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題,但是我並非違規被照相,而是被警察偷拍的,沒有違規,我並不知道被拍,原本就要去補繳的,這樣偷拍不會侵犯個人隱私嗎?
一、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二、依前揭規定,車輛未完稅前行駛公共道路,仍須補稅處罰;至車輛行駛公共道路遭警方逕行舉發疑義,因非屬本局業務,請逕向舉發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