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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車輛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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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的機動車輛,可分為小客車、大客車、貨車、機器腳踏車及電動車等五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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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在什麼時候繳納?與燃料費有何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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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繳納,但營業用車輛分上、下兩期繳納,上期是4月1日至4月30日,下期是10月1日至10月31日。 2.新購買的車輛,在向監理單位請領牌照時,繳納使用牌照稅。 3.燃料費非稅捐稽徵機關徵收,而是監理單位為公路養謢修建等所需經費而徵收,繳納期間於每年7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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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到稅單要向那一機關申請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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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本局消費稅科或監理單位申請補發,也可利用電話申請補單。本局免費服務電話是0800-556969或5323941轉178-184,雲林監理站電話5335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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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已賣給他人,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要不要繳納使用牌照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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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已賣給他人,未辦理過戶手續,因監理站資料還是原車主,故仍以原車主為課稅對象,所以車輛買賣時,一定要到監理站,辦好過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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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免稅規定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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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但汽缸總排氣量超過二千四百立方公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二千四百立方公分、二百六十二英制馬力(HP)或二百六十五點九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2.符合上述規定者,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證件地址須與戶籍地址相同且未逾期),至本局或本局虎尾、北港分局辦理: (1)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者,每人以1輛為限,並請親自辦理:交通工具為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行車執照。須另攜帶駕駛執照、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印章。 (2)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一身心障礎者以1輛為限:車主如非身心障礙者,須與身心障礙者為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須攜帶駕駛人駕駛執照、行車執照、身心障礙手冊、戶口名簿、車主及駕駛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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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身心障礙者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申辦減免使用牌照稅,有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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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等親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礎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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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何時恢復課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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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適用之免稅條件變更 (例如:二親等以內親屬車主與身心障礙者已非同一戶籍、親屬關係消滅、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者、身心障礙原因消滅、車輛改變用途或轉讓等)不合免稅要件時,應向本局(處)申報,並自不合免稅要件之日起恢復課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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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供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之車輛,免稅規定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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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9款規定,專供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每一團體和機構以3輛為限。 2.社政機關所出具證明應載明以下事項: (1)設立之依據並敘明係以興辦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為主要目的。 (2)敘明立案宗旨非以營利為目的。 (3)證明該社會福利團體是否落實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4)載明適用免稅車輛號牌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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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完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使用公路被查獲,如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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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完稅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路被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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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繳銷之車輛使用牌照稅,使用公路被查獲,如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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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停、繳銷或註銷之車輛使用公路被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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