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
課徵對象與範圍: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納稅義務人:
1.買賣契稅,為買受人。 
2.典權契稅,為典權人。 
3.交換契稅,為交換後承受部分之取得人。 
4.贈與契稅,為受贈人。 
5.分割契稅,為分割後之取得人。 
6.占有契稅,為占有人。 
主要法令:
契稅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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