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小學生認識租稅繪畫比賽,請於104年4月22日前送件參加比賽!
公告日期:2015/3/16
活動內容:
雲林縣10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小學生認識租稅繪畫比賽辦法 
 
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4年2月5日臺稅稽徵字第10304658491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植基學校租稅教育向下扎根工作,培養學生正確納稅觀念、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及無實體電子發票之便利性,以租稅結合美術創作,透過選拔優秀作品方式,激發學生學習及認識租稅知識。 
三、指導機關:雲林縣政府 
四、主辦機關:雲林縣稅務局 
五、協辦機關:雲林縣各國民小學 
六、參加對象:雲林縣各國小5、6年級學生 
七、徵選辦法:  
(一)作品主題:參賽作品以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無實體電子發票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開徵及相關稅務知識為議題,就租稅議題擇一主題創作。  
(二)作品規格:  
1.由各校自行遴選作品1至10件參加比賽。 
2.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限水彩畫,不必留邊,作品背面註明學校名稱、班級、姓名及指導老師(如附件)。  
(三)每位學生限1件作品,請於104年4月22日前將作品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雲林縣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參加評選。 
八、由主辦機關聘請專業老師評審,自作品中選出績優者。 
九、評分標準: 
(一)主題表達佔50% 
(二)創意佔30% 
(三)技巧佔20%  
十、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優勝學生獎項: 
第1名1位:禮券3,000元,獎狀乙紙。 
第2名2位:禮券各2,000元,獎狀各乙紙。 
第3名3位:禮券各1,500元,獎狀各乙紙。 
佳 作10位:禮券各1,000元,獎狀各乙紙。 
(二)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三)凡參加比賽之學生、指導老師及學校聯絡人員均贈宣導品乙份。 
十一、揭曉及領獎日期: 
(一)揭曉日期:104年4月30日揭曉優勝名單,並於主辦機關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二)領獎日期:於揭曉後委由學校轉頒得獎學生。 
十二、備註: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所有作品概不退還,入選作品著作權屬主辦機關,得酌予選刊或編印權利,且不另給酬勞。 
(三)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三、本辦法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參加對象: 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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