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2年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小學生創意布袋戲比賽,歡迎各校組隊參加!
公告日期:2013/6/6
活動內容:
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2年1月7日臺稅稽徵字第10204007330號函。 
二、宣導目的:為建立學生對租稅及統一發票常識的認知,透過師生蒐集資料,將租稅融入偶戲情節中,讓學生幕後操偶生動的演出,以寓教於樂的方式提升租稅教育效果。  
三、指導機關:雲林縣政府。 
四、主辦機關:雲林縣稅務局。 
五、協辦機關:雲林縣各國民小學。 
六、參加對象:本縣各國民小學學生。 
七、比賽日期:102年11月2日(六)上午8時至12時。 
八、比賽地點:雲林布袋戲館(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498號)。  
九、報名方式: 
請於102年6月28日(五)前填妥報名表後連同劇本以電子檔傳送至A05598@yltb.gov.tw電子信箱彙整辦理,並與承辦人確認(聯絡電話:5323941-137)。 
十、活動簡述: 
(一)主題內容:可自下列主題任選其一 
1.購物消費索取統一(電子)發票。 
2.防杜「假退稅,真詐財」。 
3.建立誠實納稅觀念,瞭解租稅對國家的重要性。 
4.多元化之便捷繳稅方式。 
(二)比賽規則:  
1.每校推派1隊參加,每隊以5-7人組成。 
2.公開抽籤決定上場順序、就座,依次上場,上場表演報號不用報學校名稱。 
3.演出時間每隊以8分至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時扣總分1分,8分時間到按短鈴1聲提示,10分時間到按長鈴1聲。  
4.戲台(含布偶)部分:學校自行創作、特效、整體設計或租用。 
(三)評分標準: 
1.劇情內容20% 
2.舞台整體創意20% 
3.口語能力30% 
4.演出技巧30% 
5.總分同分時依序以演出技巧、口語能力、舞台整體創意、劇情內容評比優勝者。 
(四)錄取名額及獎勵: 
第1名1隊 禮券6,000元。 
第2名1隊 禮券5,000元。 
第3名1隊 禮券4,000元。 
佳 作3隊 禮券各2,000元。  
參加獎:參加學生及帶隊老師均贈送宣導品1份。 
指導獎:獲獎隊之在校指導老師禮券2,000元及獎狀乙幀,惟多名老師 指導1隊獲獎者或1名老師指導多隊獲獎者,以領取1名為限。 
(五)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長老師、專家擔任評審。 
(六)成績揭曉:當場宣佈比賽成績,得獎者依名次頒發禮券,獎狀另行寄送。 
十一、帶隊老師當日給予公假(具公差性質)4小時,並於6個月內補休4小時。 
十二、優勝者劇本提供與主辦機關,並得供租稅教育優勝作品專輯編印,不另給報酬。  
十三、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本活動所需經費由102年度執行計畫第3項及第6項宣導活動項下勻支。 
十五、本辦法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於比賽前公佈實行。 
 
活動日期: 2013/11/2 - 2015/12/31
活動地點: 虎尾布袋戲館
參加對象: 本縣各公私立國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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