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國中學生認識租稅常識測驗比賽即日起接受傳真報名,歡迎雲林縣各國民中學踴躍參加
公告日期:2011/11/1
活動內容:
雲林縣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中學生認識租稅常識測驗比賽辦法 
一、依 據:財政部賦稅署99年12月16日台稅六發字第09904541950號函。 
二、目 的:加強推動學生租稅教育全面推展學生瞭解租稅與生活的關聯性,讓學生在蒐集資料中達到潛移默化效果,全面充實學生租稅知識,樹立納稅意識及正確納稅觀念,落實租稅教育向下扎根之工作。 
三、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五、報名方式:100年12月2日(星期五)前傳真報名(傳真號碼534-9419),聯絡人程溶漵,電話532-3941分機140。 
六、測驗範圍:以現行租稅制度地方稅及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為相關題材。 
七、比賽方式: 
(一)初賽:承辦單位提供初賽試卷樣張1份,由各校自行舉辦初賽後遴選3-5名成績優良學生至雲林縣稅務局參加決賽。 
(二)決賽: 
1. 決賽日期:100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0時50分。 
2. 決賽地點:雲林縣稅務局(斗六市府文路35號) 
3. 報到時間:100年12月16日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 
4. 測驗方式:是非題30題、選擇題40題、問答題3題。 
八、獎勵:  
(一)第一名(1人)禮券3,5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人)禮券3,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2人)禮券各2,500元、獎狀乙幀。 
第四名(3人)禮券各2,000元、獎狀乙幀。 
第五名(8人)禮券各1,500元、獎狀乙幀。 
(二)錄取名次按分數高低順序排定,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問答題、選擇題得分決定名次。 
(三)指導獎:獲獎同學之指導老師(限1名)各得獎狀乙幀、禮券1,000元(受指導學生2名以上得獎時,以領取1名為限) 
九、參加決賽學生及帶領人員贈送宣導品1份,並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登記。 
十、揭曉日期及頒獎日期:優勝名單於100年12月28日(星期三)於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yltb.gov.tw)公布;禮券及獎狀另行擇期送就讀學校,由學校頒發。 
十一、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之。 
活動日期: 2011/11/1 - 2011/12/2
相關連結:
http://www.yltb.gov.tw//act/index.asp?cate_id=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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