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100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小學生認識租稅漫畫比賽辦法
公告日期:2011/3/8
活動內容:
一、目的:加強學校租稅教育向下紮根工作,培養國民正確納稅及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觀念,以結合租稅常識及漫畫創作,透過選拔優秀作品方式激發學生學習及認識租稅知識。 二、指導機關:雲林縣政府 三、主辦機關:雲林縣稅務局 四、協辦機關:雲林縣各國小 五、參加對象:雲林縣各國小5、6年級學生 六、比賽內容及方式: (一)主題內容:可自下列主題任選其一 1.建立誠實納稅觀念,瞭解租稅對國家建設的重要性。 2.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 3.防杜「假退稅,真詐財」。 (二)比賽方式: 1.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並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呈現四格漫畫格式,四格圖畫內容須有連貫性故事。 2.每位學生限1件作品,由各校遴選作品1至8件參加比賽,並於作品背面註明學校名稱、班級、姓名及指導老師。 3.請於100年4月20日前將作品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雲林縣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參加評選。 七、由主辦機關聘請專業老師評審,自作品中選出績優者。 八、評分標準: (一)主題表達佔50% (二)創意佔30% (三)技巧佔20% 九、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優勝學生獎項: 第1名1位:禮券3,000元,獎狀乙紙。 第2名2位:禮券各2,000元,獎狀各乙紙。 第3名3位:禮券各1,500元,獎狀各乙紙。 佳 作10位:禮券各1,000元,獎狀各乙紙。 (二)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紙。 (三)凡參加比賽之學生、指導老師及學校聯絡人員均贈宣導品乙份。 十、揭曉及領獎日期: (一)揭曉日期:100年4月30日前揭曉優勝名單,並於主辦機關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二)領獎日期:於揭曉後委由學校轉頒得獎學生。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二)得獎作品供主辦機關編印租稅教育優勝作品專輯,不另給酬勞,所有參 選作品概不退還。 十二、本辦法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活動日期:
2011/3/8 -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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