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稅務局97年度國民小學認識租稅暨統一發票推行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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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雲林縣稅務局97年度國民小學認識租稅暨統一發票推行繪畫比賽辦法 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96年12月17日台稅六發字第09604563160號函。 二、宣導目的:推動學校租稅教育向下紮根工作,培養國民正確納稅及索取統一發票觀念,落實宣導稅務知識,提昇宣傳績效與品質。 三、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五、活動地點:雲林縣稅務局。 六、活動名稱及內容: 1.主題內容:可自下列主題任選其一 (1)租稅對於國家建設之重要。 (2)購物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 (3)誠實納稅造福社會。 (4)轉帳納稅省時安全又便利。 (5)社會福利有賴健全稅制。 2.組別:分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高年級組(5、6年級)。 3.比賽方式:分為初賽及複賽兩階段。 (1)初賽: A、由各校自行公開慎重負責舉辦,並遴選作品以1至8幅為限,送(寄)雲林縣稅務局納稅服務科。 B、作品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限水彩畫,不必留邊,並於作品背面書明學校班級、姓名及指導老師。 C、初賽截止日期:97年6月25日。 (2)複賽:由承辦單位聘請專業老師評審,自初賽作品中選出績優者。 (3)各組錄取名額及獎勵: A、個人獎: 第1名每組各1位:禮券各2,000元,獎狀各乙紙。 第2名每組各2位:禮券各1,000元,獎狀各乙紙。 第3名每組各3位:禮券各 800元,獎狀各乙紙。 佳作獎每組各5位:禮券各 500元,獎狀各乙紙。 B、參賽獎:凡參加複賽之指導老師、學校主辦人員及學生均贈紀念品一份。 C、複賽成績揭曉後,擇定日期通知獲獎學生領獎。 4.注意事項: (1)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2)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並有出版及一切使用權利。 (3)每一學生限參加一件。 七、本辦法奉核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