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以現金繳納2萬元以內之案件,可於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至全省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連鎖便利商店繳納,目前於便利商店繳納稅款無須負擔手續費。
如果超過上述時間者只能至金融機構繳納,目前郵局尚未辦理代收稅款業務。為便利納稅義務人,除可以現金向各代收稅款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或受委託代收稅款之便利商店繳納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納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或委託長期約定轉帳納稅。惟委託長期約定轉帳繳稅須於該稅開徵前2個月辦妥,即可在當期繳款截止日,直接由存款帳戶扣款。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若遺失已繳納繳款書收據聯,申請補發時,請逕向稽徵機關申請核發繳納證明。如有任何地方稅問題請撥雲林縣稅務局電話:(05)5323941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