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請儘速完成房屋稅繳納
公告日期:2017/5/23
106年度房屋稅於5月份開徵了,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的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31日止,並且只要於6月2日前繳納者可免加徵滯納金,還沒完成繳納房屋稅之民眾,可利用電話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繳款書。另外民眾可多利用便利商店等現金繳納,方便又快速,或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稅單下方QR-Code行動條碼,就可連結到繳稅服務網站繳稅,且會自動載入該稅單的「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各欄位資訊,民眾只要選擇使用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即可,輕輕鬆鬆完成繳稅,節省民眾的寶貴時間。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服務費仍請洽各發卡機構,另外民眾可多加利用新增之繳稅方式,選擇至便利商店持有效憑證(自然人/工商憑證)登入多媒體資訊線上查詢全國當期開徵繳款資料,列印繳稅單(即小白單)後於便利商店櫃臺繳納,或持有效憑證(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進行線上查繳稅款。為服務上班族,該局斗六、虎尾及北港三處稅務局,於6月5日止延長中午櫃檯服務,解決您房屋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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