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附設補習班因「教育勞務收入」所開立之免稅統一發票,免繳納印 花稅
公告日期:2017/5/11
(雲林訊)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有關公司附設補習班就其教育勞務收入開立之免稅統一發票,得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免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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