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訊)106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只剩最後1週,還沒繳納的車主要儘快處理,以免逾期受罰。
車輛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間為每年4月份,今年因為4月30日是星期日,5月1日勞動節金融業放假,繳納期間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2日(星期二)。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或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5月4日24時止。
雲林縣稅務局提醒車主,趕快找出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把握最後1週可以利用多元管道繳稅的期間,儘速繳款,方便又快速,如果拖到5月5日後才想繳納,就只能到銀行、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繳納,而且每逾期2天就要多繳1%的滯納金,最高達15%,不僅麻煩又划不來。倘若逾30天滯納期滿還沒完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的話,除了本來的稅額外,還會因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遭裁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為自己一時的疏忽付出代價。
車主如果找不到繳款書的話,可以到全國各監理站補單,也可以打電話到雲林縣稅務局申請補發,電話:0800-556969;05-5323941,將有專人立即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