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權人辦竣所有權登記後,所增繳之地價稅才有抵繳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公告日期:2017/3/15
林小姐來電詢問,父親往生十多年,其遺留之土地至今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現欲將土地出售,若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後,隨即又將土地出售,有關父親往生後,繼承人以父親名義所繳納之地價稅是否可抵繳土地增值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辦竣所有權登記後,所增繳之地價稅才有抵繳土地增值稅之適用,若繼承人繼承土地後,隨即又將土地出售,因繼承人無增繳之地價稅,故無法抵繳土地增值稅,呼籲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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