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受退稅人收到退稅支票,須至金融機構兌領,因苦無時間至銀行兌領而困擾,費時費力,又常因未收到支票遭郵局退回,且退稅支票也有兌領期限。以直撥退稅代替支票退稅,可免除民眾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支票的時間,也不用擔心支票遺失的風險,因支票有效兌領的期限是開票日起1年內,如有遺失還需向銀行辦理掛失止付,手續複雜又麻煩。該局提醒受退稅人,無論退稅金額大小,均可選擇以帳戶直撥方式退還稅款,快速、安全又便利。
申請直撥退稅的手續很簡單,只要在申請書上填寫受退稅人的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該局就會將退稅款匯入指定存款帳戶內,既安全、省時又方便,請受退稅人善加利用。
受退稅人如果對直撥退稅或其他相關退稅業務有任何疑義,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