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表示,105年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民眾應可陸續於10月底前收到稅務寄發的繳款書,若未收到或收到已遺失者,請於限繳日期前向該局土地稅科或虎尾、北港分局申請補發,或就近向鄉、鎮公所財政課補發,並請如期繳納。
該局並表示,為服務上班民眾,開徵期間自10月27日起至12月5日止實施中午不打烊服務,民眾可利用中午時間臨櫃申請補單或各項諮詢服務。
該局另提醒民眾,課稅土地28筆以下者,稅單已主動列印各筆土地明細,課稅土地超過28筆或補發之稅單無列印課稅明細者,納稅義務人對課稅內容如有疑義,請以電話、口頭、或簡便信函,以土地所在地為準,分別向該局土地稅科或虎尾、北港分局申請印發「地價稅課稅明細表」。以電話申請者,請告知納稅義務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稅籍編號;當場以口頭提出申請者,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以簡便信函提出申請者,請詳填納稅義務人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稅籍號碼並簽名或蓋章,該局將儘速寄送課稅明細表以供查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