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之房屋,可否免徵房屋稅?
公告日期:2016/9/22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A君有一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之房屋,一部分供營業用,一部分供住家用,依上開規定營業用部分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如課稅房屋為多層式建築者,應以每層面積為計算基準,至於住家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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