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民眾常在收到房屋稅單時,往往會拿去年的房屋稅單做稅額增減的比較。有時候民眾會發現,今年的房屋稅為何比去年增加呢?房屋不是會折舊嗎?稅額應當是一年比一年減少才對啊?那房子明明沒增建或者僅部分增建,為何我的房屋稅會增加稅額呢?到底雲林縣的房屋稅是如何計算的?是不是稅務局算錯了我的錢?
以上民眾的疑問,稅務局來幫您解答。其實稅額有時會增加,主要的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如房屋原為自住使用,現在改為營業使用,其稅金就會由自住用稅率1.2%,改課為營業用稅率3%。此情況因使用情形不同,適用的稅率不同,所以稅額也就跟著不同。
2.房屋增建致面積增加:房屋如有增建、改建或騎樓圍用者,因房屋使用空間增加,其增加面積部分仍應併入房屋稅之計算。此情況因課稅面積增加了,房屋稅額當然也增加。
3.房屋課稅月數問題:當年度房屋稅課稅期間是以去年的7月至今年的6月來計算。如民眾是在105年1月新建或購買房屋,在105年5月收到的房屋稅單僅課6個月數(即105年1月至105年6月),那到了106年5月份所收到的房屋稅單,其課的月數就要12個月了(即105年7月至106年6月)。所以課稅月數增加,稅額自然也會增加。
4.稅率調升:於104年起房屋稅率有調整,如民眾的房屋使用情形屬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者,其稅率將由1.2%調升為1.5%;若使用情形屬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者,其適用稅率會由2%調升至3%。所以房屋稅額增加是因法律修正稅率調升之原因。
5.地段率調升:房屋地段率會隨房屋坐落在商業交通繁榮的地區或坐落在交通偏遠的郊區而有所不同。地段率不同,房屋現值就會不同,稅額也跟著變動。本縣105年度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修正部分街路地段率,並於105年7月1日生效,於是在106年度的房屋稅額在某些地段會有增加之情形。所以在106年5月份時,可能有些民眾的房屋稅會因地段率調整,致106年度的稅額增加。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有任何房屋稅問題,歡迎瀏覽本局網站點選政府資訊公開-稅務公告-房屋稅,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洽詢,雲林縣稅務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