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是同樣的使用情形者,如何課房屋稅?
公告日期:2016/8/30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洽詢,其使用的房屋部分是住家使用,其他面積可能是供營業等非住家使用,那麼房屋稅如何課徵? 
該局表示,房屋如果同時作住家及營業等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是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換言之,就是營業使用面積超過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分別計算房屋稅;但如果營業使用面積不足夠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房屋稅之營業用稅率等非住家使用最少須課六分之一,其餘六分之五按住家用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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