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房屋稅催繳繳納期限至9月15日止
公告日期:2016/8/3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該局目前針對101至105年各年度尚未繳納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已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05年8月16日至105年9月15日止,請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就近至各銀行、合作社、農會及其他金融機構等代收稅款處繳納,2萬元以下案件亦可至便利超商繳納,或使用晶片金融卡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方便又省時。 
該局特別呼籲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或便利商店代收稅款者,其「繳款截止日」開放至105年9月17日24時前;但是9月16日及9月17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只是不加計滯納金。逾繳納期間繳納者,每超過2日按應納本稅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至百分之十五為止,逾滯納期限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對於課稅內容或稅額有任何疑問,請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稅務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 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或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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