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門首或信箱若有郵件寄存送達通知,如果沒有在指定時間內至郵局領取,是會被移送行強制執行的。
公告日期:2016/7/18
日前黃小姐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摯發之欠稅執行傳繳通知,覺得沒有收到稅單,為何被移送強制執行。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稅單經郵局雙掛號寄至戶籍地,因義務人不在,未能親自收到稅單,也無其他可受領文書人員時,稅單可以寄存於郵局,來完成合法送達程序。千萬不要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就可主張沒有收到稅單,免加徵滯納金,因為寄存送達依規定於郵政機關寄存通知時,就發生發生送達效力。所以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如果發現門首或信箱有郵件寄存送達通知,請務必在指定時間內到郵局領取,並如期繳納稅捐,以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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