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娛樂業稅籍全面清查作業開始囉!
公告日期:2016/6/29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自10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為年度娛樂業稅籍全面清查作業期間。查核範圍除了已經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之營業人,亦包括應辦未辦娛樂稅代徵報繳手續之營業人,實施全面稅籍清查。 
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皆屬娛樂稅法課稅範圍,如電影、高爾夫球場、餐廳附設卡拉OK、電動玩具、網咖、電動釣布娃娃機、電動搖搖馬...等,其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均應課徵娛樂稅。 
提醒營業人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後,將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或所漏稅額5倍至10倍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如有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之營業人,在未進行查核查獲前,請儘速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相關登記,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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